敲诈勒索罪常见的要挟方式是什么?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谁?

  • 法制网
  • 2023-06-09 10:32:48
一、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区别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区别如下:

1.索要财物的方式不同。

敲诈勒索罪,其敲诈勒索的对象都是受害人本人,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其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信息,要挟受害人支付钱财。而绑架罪中,索要财物的方式是绑架受害人,索要财物的对象往往是受害人的家属。

2.侵犯的客体不同

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财产权利;而绑架罪因为是通过绑架受害人来实施勒索的目的,因此,其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受害人的人身权利。

3.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敲诈勒索罪使用的手段就是先敲诈,再勒索,步骤比较简单。而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绑架受害人、拘禁受害人、向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勒索钱财,具有明显的步骤。

二、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敲诈勒索罪有如下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找法网提醒,如果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

敲诈勒索罪常见的要挟方式

敲诈勒索罪有如下几种常见的要挟方式:

1.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

2.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

3.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

关键词: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区别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分享到:

  • 至少输入5个字符
  • 表情

热门资讯

 

联系邮箱:317 493 128 @qq.com 法律支持:广东海新律师事务所 刘海涛 律师

粤ICP备2022077823号未经授权不得镜像、转载、摘抄本站内容,违者必究!Copyright 2016 IGDZ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之窗 版权所有